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《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和防范打击套路贷、校园贷”等中的重要作用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加强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部署,加大宣传工作力度,加强大学生非法集资、套路贷和校园贷风险的防范意识,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,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校园贷行为,规避盲目消费风险,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,努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,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建立学校“非法集资”、“套路贷”和“校园贷”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组织领导,层层落实责任。
为全面防控大学生“非法集资”、“套路贷”和“校园贷”的风险,妥善处置各类校园学生金融风险事件,维护和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当权益,特成立学校“非法集资”、“套路贷”和“校园贷”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组长:严若红
副组长:刘松山
成员:廖向阳 刘丽军 李烁 刘建辉 储昱 蒋兴君 肖兴
二、认真学习宣传,提高思想认识。
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对“非法集资”、“套路贷”和“校园贷”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深入开展宣传教育,把深入开展“非法集资”和“校园贷”专项防治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三、具体措施:
(一)建立“非法集资”、“套路贷”和“校园贷”日常监测机制
1、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(部)等部门要分工负责,形成合力,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,加强日常排查。
2、各二级学院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防范学生非法集资、“套路贷”和“校园贷”工作,每学期进行一次排查,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记录在案,并报告学生工作处。辅导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,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。
各二级学院防范学生“校园贷”工作负责人:学管负责人
(二)加强宣传教育
1、组织学生集中线上观看《拒绝校园贷,不欠青春债》视频。
(网址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DOOKYST0wPz69UGmvm95ig)
2、各二级学院班级组织防非法集资、“套路贷”和“校园贷”线上主题班会,通过短视频、知识问答、趣味活动等形式,面向所有班级学生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,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。
3、充分利用 QQ 群、微信群、公众号、校园网等各种载体,开展宣传活动,加强教育引导。
4、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,对重点关注的学生,要及时开展线上一对一谈心谈话,劝阻、帮助他们远离“非法集资”和“校园贷”。
(三)统筹做好学生资助工作
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。要全面介绍学生资助政策,并提醒学生及家长谨防电信诈骗、非法集资、“套路贷”、“校园贷”和“高利贷”诈骗等。学生缴学费、住宿费有困难的,要积极引导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;生活费有困难的,要通过国家助学金、校内资助以及社会捐助等资金予以帮扶;要正确看待学生在消费、学习、就业等方面小额、适度的资金需求,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,合理支持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;设立勤工助学岗位,加强与知名校友、爱心企业的沟通和合作,设立专项助学金,建立完善的资助体系。
(四)加强风险防范与应对处置
加强学生参与网络借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监测,加强校园巡查,禁止在校园内开展网贷营销宣传活动,禁止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宣传、推荐、代理“校园贷”业务。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、倾向性、普遍性问题,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,妥善化解风险。对学生反映的“校园贷”问题,要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,依法维权。对陷入校园不良网贷陷阱的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。同时,对于泄漏、恶意曝光或者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暴力催贷、威胁、甚至胁迫学生从事非法交易等恶劣行径要高度重视,积极应对处置,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,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,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保障校园安全。
各二级学院对照方案要求,于 2020年7月 14 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开展防非法集资、“套路贷”和“校园贷”线上主题班会、排查等工作情况报学生工作处(报送详见附1、附2),邮箱:106355323@qq.com。学生工作处于7月 15 日前将开展“校园贷”宣传教育、风险排查等工作情况报教育厅。
学生工作处
2020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