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灿,男,学号:210404190148,物流工程学院冷链(5)2201班学生。该生曾于2023年3月初因个人原因休学,2024年3月复学后逐渐出现迟到、旷课现象,辅导员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沟通无果。2024年10月17日该生擅自离校,学院多次联系学生及家长要求学生尽快返校。多次联系后,家长出现拒绝沟通、学生联系不上的情况,因此学院于2024年11月4日依规给与其严重警告处分。截止2025年5月21日,该生累计旷课达300节,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老师通过多种方式多次联系,期间学生本人及家长拒不配合学校管理工作,严重违反校规校纪。
依据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湘物院学〔2018〕2号)第三十二条(七)规定,“无正当理由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”,鲍灿已达到退学条件。经所在二级学院申请、学校党委会议通过,学校拟对鲍灿做出退学处理。现予以通告。
通告时间:2025年6月16日——2025年6月25日
如有异议,请在2025年6月25日前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未在6月25日前提出申诉的,学校将做出退学处理。
特此通告。
学生工作部
2025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