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省教育厅安排,我校2020-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展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
1、国家奖学金9名,由各级学院推荐,学校统一组织评审;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.
二、评审程序
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我校《学生手册》中关于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、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定办法》开展评审。
三、评审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重要国策,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成立评审领导机构,对评审工作进行安排、部署、监督、审核,建立内部监控制度,制定评审实施细则,确保评审工作有序推进。
2、广泛宣传。各二级学院要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,辅导员(含兼职)应召开班会,认真宣讲相关资助政策,使每一位学生了解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要求。
3、坚持原则。评审过程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遵照评定程序规范开展各个环节的工作,自下而上、层层推荐审核,做到材料齐全、真实、有效,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,不得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。
4、提高质量。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细则,发挥民主监督作用,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鉴定工作,优中选优,把特别优秀和突出的学生遴选出来,确保评审质量。如果某一个二级学院评审推荐的学生经审核不符合要求,学校将直接取消指标,不再增补,名额将调整至其它二级学院。
5、深化教育。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抓住评审时机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、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,把评审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奖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国家奖学金(或国家励志奖学金)申报者,必须是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的学生。其中五年制高职学生五年级才能评国家奖学金(或国家励志奖学金)。国家奖学金申报者,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,且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均在评选范围的10%以内(请仔细认真审核);如排名在10-30%之间,需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(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),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。学习成绩、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标准参考学生手册文件,二级学院、年级、班级排名均可,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。
1.国家奖学金
(1)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0—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,见附件2,需要电子版、纸质版;
(2)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0—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见附件3,需要纸质版;
(3)附有排名的学生成绩单(须辅导员签名加盖二级学院公章)需要纸质版;
(4)获奖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(加盖二级学院公章)需要纸质版。
以上材料请于10月14日前收集,学生工作处将组织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出初审名单进行五天公示。如公示无异议,我校国家奖学金将于10月19日16:00前上报全国资助系统,经教育厅现场审核无误后10月24日将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(崇技楼303办公室),电子版请发至孙雨欣老师QQ:443982365。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(1)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0-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申请表》,见附件4,需要电子版、纸质版;
(2)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见附件5,需要纸质版;
(3)附有排名的学生成绩单(须辅导员签名加盖二级学院公章)需要纸质版;
(4)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-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需要纸质版。
以上所有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收集,学校将进行五天公示。如公示无异议,将于11月5日16:00前省系统数据上报,11月20日前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(崇技楼303办公室),电子版请发至孙雨欣老师QQ:443982365。
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资料.zip
学生工作处
2021年10月9日